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条; 2、《安徽省路政管理规定》第10条; 3、《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9条。
申报条件 1、确需修建跨(穿)越高速公路的桥梁、渡槽、管线等设施,或者在高速公路上临时作业的; 2、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满足施工条件的; 3、按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申报材料 1、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1份; 2、申请书2份; 3、设计图纸。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和证件; 2、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答复意见,签发《路政管理许可证》。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