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交通
站内搜索:
现在是:  
 
0

班次、线路、站点、经营区域审批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申报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5、一并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或已获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申报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线路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线路客流状况调查及车辆和运营方案、效益分析;
  3、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
  5、其它有关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经营业户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
  2、省级运政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征求申请人拟申请班线起讫地运政管机构意见;
  4、受理机关根据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相关地市运管机构意见和是否方便群众等因素作出决定。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上一篇: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许可
下一篇: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许可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建议使用1024*768dpi浏览
安徽省交通厅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安徽省交通厅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528号金环大厦  
通用网址:安徽交通  皖ICP备070078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