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十八条。
申报条件 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班线经营许可。
申报材料 1、营班车报停班申请表; 2、其它有关材料。
办理程序 1、业户提前一个月填写“客运班线报停申请表”或“客运班线复班申请表”; 2、经有审批权限的运管部门批准。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