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交通
站内搜索:
现在是:  
 
0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一)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项目名称: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审批依据:
  1、《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2、《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申报条件:
  1、是交通部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确定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线路;
  2、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3、从事国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满3年,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4、有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应当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
  5、拟投入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6、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5、拟投入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车时间等内容;
  6、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应当提交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的上岗资格证等;
  7、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程序:
  1、向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省运管局提出审查意见;
  3、省运管局办理批文;
  4、换发有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权限:决定受理

(二)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开业许可

  项目名称: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开业许可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申报条件:
  1、是交通部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确定的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线路;
  2、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3、从事国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满3年,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4、有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
  5、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6、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目录:
  1、《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申请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5、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车时间等内容;
  6、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7、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办理程序:
  1、向省政务中心交通厅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征询企业所在地审查意见;
  3、运管局组织审查相关材料;
  4、审查合格,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权限:决定受理

(三)新增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许可

  项目名称:新增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许可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上一篇:运营班车停开批准
下一篇:省内跨市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取消或者变更核定的航线、班次、停靠港(站、点)许可的审批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建议使用1024*768dpi浏览
安徽省交通厅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安徽省交通厅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528号金环大厦  
通用网址:安徽交通  皖ICP备070078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