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 申报条件:已取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材料目录: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2、拟新增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3、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营运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4、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办理程序: 1、向省政务中心交通厅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征询班线起点所在地及讫点所在地意见; 3、运管局组织审查相关材料; 4、审查合格,发客运标志牌和客运班线许可证明。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权限:决定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