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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包括船用产品)、海上设施、集装箱

(一)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水上设施法定检验

  项目名称: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水上设施法定检验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法规[2003]489号)。
  申报条件:
  1、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
  2、经检验符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材料目录: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申请书
  办理程序:
  1、向船舶检验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验船师现场检验;
  3、检验合格,签发《船舶检验证书》。
  办理时限:即办件,备案管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权限:全部授权

(二)船用产品法定检验

  项目名称:船用产品法定检验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第109号令);
  2、《船舶和船用产品监督检验条例》。
  申报条件:
  1、设计部门、产品制造厂或为其代理机构;
  2、经检验符合适用《船用产品检验规则》和《船用产品检验实施细则》。
  材料目录:产品检验申请书
  办理程序:
  1、向船舶检验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验船师现场检验;
  3、检验合格,签发《船用产品证书》。
  办理时限:即办件,备案管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权限:全部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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