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6条; 2、《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5条; 3、《路政管理规定》第16条(交通部2003年第2号令)。 申报条件: 1、确需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2、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技术状况满足埋设条件的; 3、涉国省干线、重要县道审批需市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初审意见;涉高速公路审批需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初审意见。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明(公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1份); 2、申请书2份(主要理由、施工地点、公路名称、桩号、施工期限等); 3、设计、施工图; 4、施工方案等; 5、涉国省干线、重要县道审批需提交辖区市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涉高速公路审批需提交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的初审意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省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省公路路政总队提出审查意见; 3、省公路路政总队签发《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权限:决定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