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4-18 点击次数: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5号令),对申报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监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2、对未通过评审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或按有关规定重新报送资质申请资料。申诉材料只能对原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不得增加新的人员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照规定予以处理。 申诉材料和举报材料请于2006年5月13日前报我厅质监站。 电 话:0551---4295849 联系人:王乐远 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1157号 邮编:230011 邮箱地址:zjz@ahjt.gov.cn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结果
安徽省交通厅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通过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审查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许可等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