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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等237家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单位通过资质年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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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4-10 8:14:35 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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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交基函〔2008〕26号
各市交通局、省公路管理局:
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和《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精神,为培育和规范我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我厅于2008年4月1日对全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申报的资质进行了年审,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等237家公路养护从业单位(名单附后)符合相应资质类、级别条件。
请各市交通局、公路局于2008年4月20日前,统一到省交通厅(基建处)办理有关发证手续。
联系电话:0551—3651910
附件: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单位资质复审汇总表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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