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1日,在合肥进行了黄山至塔岭和小贺至桃林高速公路隧道内壁装饰瓷砖采购重新招标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合同包依次推荐的前2名中标候选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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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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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01 |
1 |
晋江市彩菱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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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省晋江市内坑社仔顺兴陶瓷建材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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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02 |
1 |
晋江市彩菱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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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省晋江市内坑社仔顺兴陶瓷建材厂 |
鉴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6.1款规定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合同包,根据评标结果,招标人拟确定瓷砖采购数量较大的CZ—02合同包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晋江市彩菱陶瓷工业有限公司中标,CZ—01合同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晋江市内坑社仔顺兴陶瓷建材厂中标。
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在公示期内(2008年8月19日~2008年8月26日)向安徽省交通厅(电话0551-3651073、3623504)、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监察室(电话0551-4291431、4298912)进行投诉。
未中标单位,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于2008年8月19日~2008年8月29日每个工作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退还。
二00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