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宣城市运管处结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全面复查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资质条件。
此次复查的重点是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安全生产状况、2005年以来的经营行为。该处集中审查了所有从事危货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同时加强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求所有危货运输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进行操作,并且熟悉所运货物的性质、运输要求和事故处置措施。对危货运输专用车辆、容器、安全装置技术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凡技术状况达不到一级的和已注销行驶证的车辆一律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对检查中发现私自改装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责令其整改,逾期不改的收缴其《道路运输证》。同时,该处还对危货运输车辆危险货物安全卡携带、通讯工具配备、GPS安装、车辆标志悬挂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审查,只有一家危货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达不到要求。该处已对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