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油价分别在3月和5月两次上涨,造成道路运输企业旅客运输成本不断上升。为缓解成品油价格上涨的影响,维护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马鞍山市运管处就运价问题做了全面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运价执行标准。目前,该标准已经马鞍山市物价部门批准正式出台。
根据新规定,从8月29日起,马鞍山市公路客运票价全面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20%。同一班线实行同车型同价格。此次票价上涨后,今后的“五一”、“十一”黄金周票价不再上浮。此外,新规定还对建立运价与成品油价格的联动机制进行明确。今后油价每上涨300元/吨,营运里程在100公里以内的,每人次加收0.5元燃油附加费,200公里以内的加收1元,300公里以内的加收1.5元,400公里及以上加收2元。当油价回落时则相应下调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