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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部署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

来源:省交通厅运输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08-5-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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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汛期将至,为认真做好今年全省交通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省交通厅日前下发通知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不断增多,各级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特别警惕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等短时突发性气象灾害及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危害。防汛抗旱工作要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立足于早,立足于细,充分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在认识上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行动上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在灾害预计上,宁可估计重一些多一些,不可麻痹大意,放松警惕。要根据近年来应对灾害的实践检验,做好应急预案的充实、修正和完善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省厅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梅劲任组长,胡冰、罗宁任副组长,厅有关处室,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要求各市、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办事部门和各级岗位责任制,确保责任、人员、预案、物资“四到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防汛抗旱器材及各种设施要备足,管好。对运输车船、公路桥涵(含进出水库的所属公路)、航道船闸、渡口渡船、港口码头、车站库场、航标趸船及低洼地带住户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因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的公路中断,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确保公路畅通和安全度汛。交通在建工程要制定安全度汛方案,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通知特别强调,各地要确保重点物资、救灾车辆优先放行。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病险水库加固物资、器材、设备等紧急运输,要优先安排,及时、安全地完成运输任务。各路桥收费站(点)、汽车轮渡,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运输车辆,要优先放行,保证运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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