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 2004年7月22日
省交通厅副厅长胡冰一行检查慰问部分治超站点
7月15日至18日,省交通厅副厅长胡冰带领省治超办有关人员先后走访、慰问了蚌埠、阜阳、宿州三市的治超执法站点。
胡厅长一行对在酷暑中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表示慰问和感谢,他强调治超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艰巨工作,大家必须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信心和决心,克服困难、扎实苦干,坚定不移的把治超这一利国利民的工作贯彻下去、执行下去。
胡厅长对蚌埠、阜阳、宿州三市治超站点的运行情况表示满意,他说当前全省的治超工作已经基本步入正轨,执法程序规范统一,卸载设备、场地等配套设施完善齐全,有些站点为了改善工作条件,还配备了活动站房。广大基层执法人员在思想上均形成了统一的认识,能够安心本职工作,切实贯彻执行了国家、省里的有关治超法规政策,超限超载现象在全省范围内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胡厅长同时指出,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体现在:一是“大吨小标”恢复工作相对滞后,制约了治超的顺畅进行;二是非法改装车辆整顿力度不够,给超限超载提供了滋生平台;三是近阶段冲卡事件频发,急需交警部门适当增加警力,加大协查力度,给此类不法之徒以有力打击,确保治超工作的健康开展。
省发改委召开源头治理领导小组会议
随着我省车辆“大吨小标”恢复工作的深入,一些矛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尤其是部分运输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的“复位”纠纷频发,已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为此,7月21日上午,省发改委专门召集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四家源头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措施。
会议认为,当前我省车辆“大吨小标”恢复工作中存在以下四个突出问题:一是国家发改委第29、31、34号公告中涉及我省的车辆产品较少,一大批“大吨小标”在用车辆不能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得到恢复。二是有些在用车辆在国家车辆产品公告中已被撤消,相关技术参数已经废止,目前国家对此类产品尚没有出台具体政策,复位受阻。三是一些主机生产企业(即底盘生产厂)未能及时向国家提出复位更正参数,致使我省有关车辆改装企业向国家申报更正复位参数的车辆产品不能通过,影响车辆复位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前几年,受利益驱动,一些车辆企业单纯迎合某些客户要求,采取不规范行为,擅自发放合格证,造成实际车型与合格证不符。治超工作启动后,运输业主要求恢复实际车型,由于国家公告内没有该类车型,无法实施复位。
会议根据我省实际,本着执行政策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先急后缓相结合的原则,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我省车辆源头治理工作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力争使我省车辆生产企业在国家发改委将要发布的目录公告中有较多的产品列入。
2、积极敦促车辆生产企业与有关底盘生产企业加强协调和沟通,并向国家发改委汇报,尽快争取底盘生产企业及时向国家提出有关车型参数的复位更正。
3、鉴于部分车辆生产企业生产的在用车辆因故没有及时办理入户手续,而其产品在国家公告中已被撤消,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变通办法,予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