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9]25号发)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重新要求明确并公布全省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的请示》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压缩至20个,由你厅予以公布。
二、原则同意《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管理办法》(试行)。由你厅依照该试行办法,切实加强对检查站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为,杜绝“三乱”,自觉接受省纠风办和减负办的监督、检查。
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设置一览表(略)